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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一
自《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20xx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达到20xx元,比20xx年增加359元,增幅达21.2%,拖欠问题有效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子女教育、自主创业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自主创业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创业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的估算, 20xx年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达15863万人,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5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近几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和方针政策,农民工权益和生存状况基本得到解决,使农民工逐步摆脱了“弱势群体”的名称。但由于农民工数量过于庞大。为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农民工的生存条件,必须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自主独立的发展和工作。因此,对于农民工的自主创业问题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对于农民工而言自主创业意味着什么?他们自己又如何看待?对此,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外语系“三下乡”第二支队带着这些问题在我国农民工人数最多的城市之一,重庆市及周边区县通过分发统计表、踩点访问、网络查阅、图书查阅等途径搜集大量数据,在加以汇总和分析后得出相关结论并撰写此次报告。
50名调查对象中,平均年龄为27.14岁,其中16~20岁的占15%,21~25岁的占24%,26~30岁的占30%,31~35岁的占20%,36~40岁的占12%。从性别结构看,女性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低于男性。
从文化程度看,小学文化程度占8%,初中文化程度占52%,高中/中专文化程度占34%,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6%。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83%下降到80.5%,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重由17%上升到19.5%。农民工的文化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偏低。
调查显示,农民工的就业部门分布于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但是农民工的就业部门仍然比较集中。在20个样本中,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人数最多,占32%,其次依次是社会服务业占20%,批发零售业占14%,住宿餐饮业占1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10%,其他行业占8%。与20xx年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调查数据相比,从事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且上升幅度也逐年加大。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22%,20xx年占25.2%,20xx年占30.3%,20xx年初达到42.1%;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xx年占16.6%,20xx年占16.8%,20xx年占22.9%,20xx年初达到36.7%。
调查显示,20xx年初农民工家庭平均年收入19049元,人均收入4869元,其中人均务工收入3675元,人均农业纯收入1194元,务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5.4%。20xx年,农民工月均收入达1690元,比20xx年的875元增长近一倍。从数据分析与往年相比,农民工家庭务工收入有了较快的增长,在总收入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成为农民工家庭收入增长的最重要的源泉。虽然,农民工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并有68·2%的农民工家庭的经济情况在当地农村居于中等以上,但65.7%的农民工认为其家庭经济状况在打工地居于中下等以下,这种反差表明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大。
据我们的统计和调查表明,大多数农民工对自主创业的相关常识较为生疏。在50名调查者中对自主创业有意识或对自主创业内容或国家相关政策的农民工只占到总人数的22%(11人),但希望通过自主创业摆脱打工或现状的占总人数的68%(34人)。
我们对50名农民工就业状况和创业意愿进行了详细调查,其中有自主创业意愿的7人,占14%。还有一部分农民工就业期望值过高,因就业素质低,岗位、待遇不合意愿,也在创业与求职就业之间徘徊。
目前,对于农民工求职就业,我们主要是依靠行政促进、信息转达等手段,开辟渠道行聘求对接之便,其就业成果往往依托于企业及三产服务业等提供的岗位。政府能够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仅仅是杯水车薪。没有足够的岗位,促进措施力度再大,也不会有更大的成效。而自主创业,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创业者个人及其所在基层组织合力同步才能实现。通过网络数据对某县有创业意愿的9684人调查发现,截止20xx年五月中旬,已实现自主创业、项目在建或启动开始创业的有20xx人,已建设和在建创业项目1786个,实际创业人数占20.8%。总体来说,能够走上创业之路者比例还相对较低。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现在农民工对待自主创业的心态主要有以下四种表现形式:一是个人、家庭等各方面不具备创业条件,也没有创业动机;二是有创业意愿而望“海”兴叹,随着创业大潮的涌动,内心也燃起创业激情,想通过自主创业改变现状,但缺乏信息,无技能,少资金,因而显得有心无力,难以迈出创业步伐;三是虽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但由于创业意识淡薄,感觉创业路难走,不愿担冒风险, “怕”字当头,缺乏自主创业信心;四是创业愿望迫切,掌握技能或具备一定的创业条件,有决心有信心,这类人往往是创业的成功者。
制约农民工创业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一是资金不足,缺乏金融支持。农民工依靠一般性耕种和在外打工所积累的资金有限,甚至没有积累。资金的关卡把许多农民工挡在了创业大门之外。政府扶持创业的小额贷款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能够拿到的是少数,有的创业项目小额贷款额度也难以满足需求。调查的有创业意愿的9684人中,因为缺少创业资金难以成行的就有7166人,占74%。无钱投入是绝大多数农民工创业的“瓶颈”。
二是创业起步,渴求指导服务。调查发现,由于一些创业者在创业之初对项目缺乏生产行业、产品、市场销售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投资适度、设计规模、经营核算等方面的知识,迫切需要得到有关方面对项目的“会诊”定位及其他各个环节的指导服务。没有这种指导,他们往往缺乏信心,举棋难定。一部分创业者因为缺少这种指导,使投资陷入盲目性。
三是缺乏经验和技能,期盼创业培训。大面上只注重了就业技能培训,而对创业者的培训重视不够。由于受教育程度和知识限制,部分创业者思维方式传统,营销观念滞后,市场开拓能力差,家族式管理,机制不合理,生产人员技术水平低,产品缺乏竞争力。因此,经营管理培训和生产工人的技能培训是创业者的迫切需求。
四是盼望有关部门热心支持,便捷服务。农民工创业,有创业的外在条件即产品、市场等,有内在条件即个人创业意愿,但这距挂牌开张、创业成功还有相当大的距离。需要经过工商、税务、劳动、卫生、环保、土地等多个部门的多道门槛,他们最盼望一路“绿灯”。这些部门的热心支持、快捷服务是他们顺利创业,成功创业的关键。任何一道关都有可能把创业者挡在门外。
以上农民工新情况的分析表明,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拖欠问题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农民工的会保障实际参保率有所提高,但是农民工收入低、社会障参保率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大多没有产生积极自主创业的想法和准备。总的来说,首先是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还包括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特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农民工问题解决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等。
农民工的状况之所以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就得到有效的改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工问题引起社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意见》的贯彻,显现出明显的政策效应。而农民工问题之所以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意识没有形成,主要原因也在于农民工对社会和个人的认知没有达到一定高度,以及制度的缺陷和政策效应的不足等,因此加强和普及农民工思想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同时许多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落实,要引导和培养农民工形成自主创业的意识。
《国务院若干意见》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有效的,现在的关键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根据上述对农民工新情况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特别要注意采取以下具体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坚决贯彻落实劳动法,加强对农民工的学历及社会教育,逐步引导走向自主创业;加大农民工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整顿和完善政府的就业组织和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强化对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和培训服务,保证农民工就业的正式渠道的廉洁高效;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首先下决心建立强制性的、规范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然后再逐步纳入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自主创业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自主创业问题。
农民工和“民工潮”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特有现象。农民工和“民工潮”既是经济市场化改革、经济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经济结构调整的产物,也是经济体制转轨、发展战略和增长方式转变及结构转换都还没有完成的结果。农民工和“民工潮”虽然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和较大的积极作用,但把二、三产业的劳动者区分为城市职工与农民工两种,毕竟是不正常、不合理的现象;农民工潮水般在城乡之间大规模流动,毕竟还是一种非常规的成本过高、问题过多、副作用过大的乡城人口流动。农民工问题和“民工潮”现象最终必将消失。
那么,农民工问题如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工潮”现象怎样才能最终消失呢?我们认为,其一是将农民工城市化。因为,只有城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民工“进厂又进城,离土又离乡”,落后的二元经济才能真正转变成一元现代化经济,“候鸟”式的农民工才能成为永久性的城市职工,农民工才能变成市民,春节一般也不需要回农村过年,也就不存在农民工及各种歧视和损害农民工利益的问题,“民工潮”及其带来的春运紧张也就自然消失。
其二是引导农民工形成自主创业的意识。随着我国,尤其是重庆市及周边区县农民工城市化的逐步扩大,城市人口量激增。对城市人口就业将产生极大的压力。同时,城市化的农民工学历文化水平较低,在社会岗位的竞争上不占优势。因此若引导农民工自主创业,不仅发挥农民工大量劳动力优势,为国家经济发展建设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同时能够一定条件下能够避免农民工在以往形式的就业中遭遇不公平待遇。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帮扶十分重要
引导推动农民工创业,不仅仅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缓解就业压力,统筹城乡就业的治本之策,长远之举。就业岗位决定着就业成果。因此,政府如果单纯在岗位和求职农民工之间为就业而推张举措,从宏观、长远的角度来说是被动的。必须从根本上探索长远的、可持续增加岗位、扩大就业容量的体制、机制和措施。那就是政府在积极推进招商引资、筹建大企业项目的同时,强化措施引导推动农民工自主创业,增加创业项目数量,扩大就业空间。发挥出农民工创业的潜能,就把包“袱变”成了财富。创业项目对于促进带动就业的作用是巨大的,门槛低,易于就地就业,双方对接相对灵活。
政府方面一是要引好路,为农民工创业定好位。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以市场的眼光选项从业。依据个人条件帮助选准项目是创业成功的重要一环。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设立由经贸、商业、金融等方面的专家及有关行业权威人士组成的指导团、智囊团或成立这方面的专门机构,帮助把脉诊断,为农民工创业人员定位选项,出金点子。对自有资金少或可能争取到的资金少的,从投资少见效快、技术含量低的小项目做起,陆续滚动发展;对缺少技能、市场开拓能力的,可立足当地农产品或产业集群上项目,利于掌握技能和融入市场;对有一技之长的帮其发挥个人优势,筛选合适项目。通过综合谋业人员各方面的条件,帮助“量体裁衣”,规避风险,扬长避短,让他们因人而宜,圆创业梦。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这是促进创业的“瓶颈”。在用足用活小额贷款政策基础上,政府与金融部门协调,开拓支持创业的信贷渠道。实行农户联保,协调加入行业协会实施联手“抱团”担保,都是可行的。政府也可探索建立农民工创业专门扶持基金,重点对创业项目实施贴息扶持,或者研究试行农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扩大抵押资产范围。逐步放宽政策,开放融资渠道,允许民营金融机构进入民间融资领域,促进资金信贷的市场竞争,激活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使面向农民工的信贷机制更加灵活。
三是简化程序,营造宽松创业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开辟绿色通道。农民工创业报批涉及到的各个部门要一盘棋,也可以实行并联审批,减少环节。目前,各地都有对于创业的优惠政策,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方面。但创业者能否享受到、享受多少,则少有过问。这其中缺少一个牵头或综合督查落实的机构或部门。立足于在体制、机制上为农民工创业拓宽空间,有专门机构负责或制度规范,以确保搞好“保驾护航”是必要的。
四是搭台铺路,筑巢引凤。政府投入一定资金,统一规划建设创业园、创业基地或创业一条街,也可依据产业组织农民工居家集体创业,结伴出“海”。政府强化服务扶持措施,减少创业人员创业过程中的多个环节。昌乐县自去年以来,建设了下岗职工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各镇(街道)建设了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这些园区和基地都实行选址、规划、建设、设施配套及项目审批手续等统一办理,极大地方便和促进了农民工创业。同时,创业项目同一种类,同一行业形成集群的,由政府出资聘用权威技术能人,统一指导创业项目生产经营。对于有技能、有实力的在外务工能人,政府可引导、鼓励、邀请其回乡创业。
五是搞好创业培训,提高返乡农民工创业能力。针对创业人员需求,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定向”、“分级”、“分行”培训,对创业项目的招用工人实施技能培训,或者按照创业项目需求进厂(场)培训,积极为创业人员提供知识和技术支持。
六是注重给创业者以政治荣誉,提高其社会地位,打造其与政府之间的情感平台。对于创业的模范、典型,要大张旗鼓给予表彰。在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同时,在政治上给与一定的地位。通过发放慰问信、贺年卡、组织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形式与创业人员沟通感情,体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二
按照总队1—2月份市县队调查信息报送要点,我队就“外出农民工务工情况”,于2014年2月24日—25日对工程村、蔺家河村、南井寨村和陈窑村部分外出农民工进行了电话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以男性较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男性8人,占88.9%,女性1人,占11.1%,;50岁以下的8人,占88.9%,50岁以上的1人,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88.9%,只有1人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获取工作多是依靠老乡、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介绍为主,通过职业介绍所的较少。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获取工作全部来自于亲朋好友介绍。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年前到唐山市迁安县某钢铁厂打工,就是通过熟人介绍,了解到务工信息后组织和自己交情不错的老乡出去打工的。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缺乏,就业渠道窄,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以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种类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在钢铁厂务工的就有7人,占77.8%。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的9个农民工中,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之间的有7人,4000元以上的有2人。工程村外出的6个农民工执行的是日工资,标准是130元/天。陈窑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加提成,这7人是按月发放工资,无拖欠、克扣现象;蔺家河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工资无克扣现象,但是延迟一月发放;南井寨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6000元/月,每月只发1000元保底工资,其余工资每年11月15日左右或者辞职不干的时候一次性结清,无克扣现象。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表示,如果工资低于130元/天,他就不出去打工了。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的居住和饮食一般都有保障,但是居住条件和饮食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是管吃管住,居住的是集体宿舍和工棚,饮食是集体食堂。
饮食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每天给20元的生活费,由于工作强度和青壮年饭量较大,有些农民工每天20元的伙食补贴大部分都不够吃,也有极个别经济比较困难的、比较节俭的人略有剩余。
居住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给提供住宿,居住的是集体宿舍,每间12㎡的宿舍居住6个,比较拥挤,有时休息不好。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从业的农民工工作强度一般都比较大,特别是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从事的钢铁厂维修工作每天需要工作10小时,上午7点—11点30分,下午1点—6点30分,并且是日工资,有些农民工为了多挣钱,一般都不休息,即使有个小病小痛也就忍一忍、坚持去上班。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农民工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绝大多数农民工通常与用工单位或雇主口头协商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和雇主签订合同的农民工很少,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的更少,用工单位或雇主主动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感到孤立无助,少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同时他们享受的工作待遇也较少,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也无双倍工资。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没有签定用工合同。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只有2人签订了用工合同,只有3人用工单位或雇主给缴纳了工伤保险。只有南井寨村一姓刘民工介绍,用人单位在每年国庆节和中秋节这两个节日给100元过节费。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最大的生活感受就是空虚寂寞。他们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闲暇时间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喝酒,年轻人玩手机较多,学习充电的机会很少。例如南井寨村一位20多岁的姓刘民工介绍,他是长期在野外作业,闲暇时间就是看电视、玩手机,无所事事,精神上非常空虚。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缺乏,造成就业面窄,就业渠道少,就业消息滞后;部分学历较高人员对职位、工资、待遇要求较高,造成合适的工作岗位不好找。通过对9个农民工进行调查,了解到他们多数人明确表示仍然想外出务工,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外出务工地点和从事工作种类尚不固定。例如陈窑村一女性民工原来在石家庄务工,每月工资是1000元加提成,嫌弃工资低下,通过同学去北京找工作了。
1、继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创业,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创业条件。
3、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其知道如何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确保用工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5、要继续畅通就业渠道,做好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
6、由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有利于身心健康、促进学习和劳动技能提升的场所和环境,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三
按照总队1—2月份市县队调查信息报送要点,我队就“外出农民工务工情况”,于xx年2月24日—25日对工程村、蔺家河村、南井寨村和陈窑村部分外出农民工进行了电话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以男性较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男性8人,占88.9%,女性1人,占11.1%;50岁以下的8人,占88.9%,50岁以上的1人,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以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8人,占88.9%,只有1人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11.1%。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获取工作多是依靠老乡、亲戚、朋友、同学等熟人介绍为主,通过职业介绍所的较少。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获取工作全部来自于亲朋好友介绍。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年前到唐山市迁安县某钢铁厂打工,就是通过熟人介绍,了解到务工信息后组织和自己交情不错的老乡出去打工的。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缺乏,就业渠道窄,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以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工作种类居多。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在钢铁厂务工的就有7人,占77.8%。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的9个农民工中,月收入在3000元—4000元之间的有7人,4000元以上的有2人。工程村外出的6个农民工执行的是日工资,标准是130元/天。陈窑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加提成,这7人是按月发放工资,无拖欠、克扣现象;蔺家河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3000元/月,工资无克扣现象,但是延迟一月发放;南井寨村外出的1个农民工工资是6000元/月,每月只发1000元保底工资,其余工资每年11月15日左右或者辞职不干的时候一次性结清,无克扣现象。例如工程村一姓刘民工表示,如果工资低于130元/天,他就不出去打工了。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的居住和饮食一般都有保障,但是居住条件和饮食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是管吃管住,居住的是集体宿舍和工棚,饮食是集体食堂。
饮食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每天给20元的生活费,由于工作强度和青壮年饭量较大,有些农民工每天20元的伙食补贴大部分都不够吃,也有极个别经济比较困难的、比较节俭的人略有剩余。
居住方面。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雇主给提供住宿,居住的是集体宿舍,每间12㎡的宿舍居住6个,比较拥挤,有时休息不好。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从业的'农民工工作强度一般都比较大,特别是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工程村一姓刘民工介绍,他从事的钢铁厂维修工作每天需要工作10小时,上午7点—11点30分,下午1点—6点30分,并且是日工资,有些农民工为了多挣钱,一般都不休息,即使有个小病小痛也就忍一忍、坚持去上班。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农民工打工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度,绝大多数农民工通常与用工单位或雇主口头协商工资待遇,与用人单位和雇主签订合同的农民工很少,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的更少,用工单位或雇主主动为他们缴纳五险一金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部分人感到孤立无助,少数人不知道该怎么办。同时他们享受的工作待遇也较少,大部分农民工享受不到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也无双倍工资。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有8人没有签定用工合同。被调查的9个外出农民工中只有2人签订了用工合同,只有3人用工单位或雇主给缴纳了工伤保险。只有南井寨村一姓刘民工介绍,用人单位在每年国庆节和中秋节这两个节日给100元过节费。
通过调查了解,外出农民工最大的生活感受就是空虚寂寞。他们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闲暇时间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喝酒,年轻人玩手机较多,学习充电的机会很少。例如南井寨村一位20多岁的姓刘民工介绍,他是长期在野外作业,闲暇时间就是看电视、玩手机,无所事事,精神上非常空虚。
通过调查了解,由于多数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缺乏,造成就业面窄,就业渠道少,就业消息滞后;部分学历较高人员对职位、工资、待遇要求较高,造成合适的工作岗位不好找。通过对9个农民工进行调查,了解到他们多数人明确表示仍然想外出务工,但是需要重新找工作,所以外出务工地点和从事工作种类尚不固定。例如陈窑村一女性民工原来在石家庄务工,每月工资是1000元加提成,嫌弃工资低下,通过同学去北京找工作了。
1、继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
2、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切实去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积极引导、扶植他们去就业、创业,为他们提供学习机会,创业条件。
3、出台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使其知道如何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确保用工管理规范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5、要继续畅通就业渠道,做好用工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支持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
6、由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负责,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有利于身心健康、促进学习和劳动技能提升的场所和环境,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四
农民工问题一直是社会上大家比较关注的话题,也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 话题,也多次被政府和一些机关单位提到工作日程上的话题。
由于我国是以农业 为主的大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半数以上,故关于农民工的一些话题仍需引起大 家的关注。
但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每天没有机会或心思涉及有关农民工的一 些信息。
为了了解现代大学生对在外打工的农民工的认识欲对其所持的态度,并在此 同时加深大学生对农民工的关注,从而可希望通过此渠道,可使大学生乃至社会 把更多的目光与关注投向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从而使其权益得到保障。
本次调查以《大学生眼中的农民工形象》为调查题目,调查主要在大一新生 中展开,调查人数为50 人,实际收问卷48 份,问卷调查真实有效。
四、问卷样式:略
据问卷调查 22 项,每个调查项目所选选项占总体的百分比,可以初步得出以下结论:调查人群半数之上为农村的学生,其余为城镇学生,故对问卷的调查 人群较具代表性和普遍性,调查有说服力。
根据调查,在校大学生由于身在学校 与外界很少接触,由于学校条件有限,故对农民工的一些信息来源不是很多,但 对农民工的问题还是很关注的。
调查涉及大学生对农民工工作范围,工作条件, 工作报酬,工作原因及在城市工作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并对这些项目做了简 单的统计。
根据调查数据得知大学生对农民工的话题还是较为陌生,对其工作的岗位仅 局限于在城市建设工地作为建筑工,餐饮行业。
但对其工作的稳定性可以得出一 致意见,认为农民工作的职业不稳定,均为临时性质,从而导致一系列有关农民 工的利益问题出现。
问卷的主题部分对如今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在城市生活工作中遇到 的问题及对城市建设的影响作了详细的调查。
对于农民工参与城市建设的原因, 大学生认为其主要原因应归结于如今农村家庭因各方面经济压力所迫,简单的农 业经营模式已无法满足当代的生活消费,因此需步入城市,参加进城市建设的队 伍中来,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满足了城市建设对劳动力的需要。
从而农民进入城 市变成为了一种潮流,更多的人进入农民工的队伍中。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与生活上的问题是大学生关注最为密切的,其中包括 在城市中的消费,医疗,工资发放,及城市居民对待农民工的态度。
对于城市中 高水平的消费和农民工工作的人格尊严,广大大学生对此表示是农民工在城市务 工面对的最大的问题。
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群体城市的高消费使农民工无暇自 顾,省吃俭用从而对其健康状况带来不利影响,间接对城市建设带来不利因素, 由于城市中的医疗模式对于农民工来说无法接受,因而加剧了有关消费方面的问 题。
关于农民工在城市中所受到的不公平对待,广大学生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对于商家忽视农民工人身安全,工作场地经常存在安全隐患;2,对于农民工 的工资拖欠问题;3,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的存在,从而引 出一些社会制度的不完善及社会制度具体实施上的问题,认为有必要完善涉及农 民工利益的法律法规,加强其实施力度,切实做好对农民工的维权工作。
因为农民工在城市中工作给农民带来了额外的收入甚至成为了一个家庭脱 贫的渠道,从而对于低产阶级的农民来说成为了一种潮流。
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 在短时间内使城市人口剧增,增加了城市生活压力,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
对 于此问题,同学表示应理性看待,农民工虽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大量的农民 工涌入城市,对城市建设也有消极影响。
城市建设离不开农民工,大量农民工涌 入城市可能造成城市劳动力过剩,农村劳动力缺乏的现象,因此需对农民工进入 城市务工加以控制,不得盲目。
在提及当代大学生可以为农民工可以做的事情时,半数同学对此表示不曾想 过,从而表现出大学生的奉献意识不强,社会集体意识不强。
认为大学生能力有 限,无法为农民工作出切切实实的事情,但可以动员社会上更多的人,使大家关 注农民工,做到一个积极宣传的工作。
至此,问卷所有内容总结结束。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做完此课题调查后,关于农民工也有了一个更深刻的认 识。
农民工作为一个新兴的群体,给城市建设带来了新的力量,在实现我国农业 化与城市化的事业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据数据资料显示,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从业 人员中占 57.6%,在加工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占 68%,在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占 80%。
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农民工强有力地支撑了国家工 业化建设,也推动了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农民工步入城市也为农民家庭带来了除农业之外的收入,从而形成了一 种“一人就业,全家增收”模式,在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之下,实 现了人力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
除此之外, 农民工进城打工是工业反哺农业的具体表现,城市支持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 效实现形式,农民工为农村与城市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桥梁,使农村不至于封闭 于狭小空间之内,从而加快了我国农村文明建设的进程。
对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增加城市生活压力和管理难度这一现实问题,我 认为,对于此问题应辩证看待,农民工进入城市,由于与城市居民存在生活水平, 文化水平,价值观上的差异,故在与城市居民相处过程中,存在不一致。
对于部 分城市居民与城市制度不公平对待农民工与农民工子女的事宜上因给予严肃对 待。
人生而平等,不管农民工存在多少“缺点”,社会应该充分认识和尊重其时代 性以及鲜明个性,而不是一味地批评和偏爱。
近年来80 后、90 后农民工或者叫新 生代农民工逐步成为农民工队伍的主体。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出来打工, 主要不是为生存,而是为发展,盼望定居城市,融入城市文明。
他们更加关注社 会保障、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和人生价值。
而无论是从城市化需要,还是从现行 政策体制,我们都不应、也不能再把他们拒之城外,送回农村。
对待新生代农民 工不能再沿用老办法,要“以人为本”,要关注他们特殊成长经历,关注他们的健 康成长和发展,加快他们与城市的“融合”。
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对于城 市健康发展,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从而,农民工对城市建设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是历史性的、全局性的,是 符合我国建设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需要的,其创造了中国经济的高速复苏,从而 引领了世界经济的高速复苏。
对于农民工这一群体,应加强其规范化与组织化,如今所需要的是提高现代 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与高效性,并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其中存在的不 足,需采取一些有效措施,提法农民工综合素质。
对于农民工能力不足问题,需根据需要对其进行一些技能与安全培训,提高 其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法律意识和文明水准,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与工作效 率,与工程质量。
对于农民工工作不稳定问题,采取多渠道措施,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
完善农 民工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劳务对接,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多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做到劳动资源合理流动,拓宽就业渠道。
针对农民工权益问题,增强对其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可 以自己针对自己身具体情况进行法律申辩。
同时完善有关农民工的社会法律法 规,可是农民工有法可依。
针对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共融问题,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农民工巨大的贡献,解 决好就业、权益、文化观念等各方面的问题,是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形成共同价值 观,要降低城市门槛接纳他们,用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同化他们,让具备条件的 农民工有序地融入城市,成为新市民和新产业工人。作为当代大学生,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通过此次调 查与总结知道作为当代大学生不应只局限于学校。对于此调查课题,充分认识到 如今农民工这一形象真正的内涵,清楚作为大学生今后应在这方面做的事宜,虽 能力有限,仍需全力以赴,切实发挥青年生力军的社会作用。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五
2 调查方式:入户式调查
太湖县是一个农业人口大县,在当前的经济背景下,所以决定了它必然也是一个劳力输出大县,这里基本上每都有大量的农民选择外出务工。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的现状,于是我们就对此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5.由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理念的提出,农民工的处境正在逐步改善。
五、调查分析:
(五)、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各阶层的高度关注,随着经济的更加蓬勃发展,随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加之由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策略的施行,现在农民工的状况相对已经大有改善了。一方面,有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3)司法审判机关一方面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促使行政机关真正贯彻落实人大的原始立法精神,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通过自己的审判权还可以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惩罚,正确利用法律条文,真正做到“违法必究”。国家三大权利机关各司其职,相互监督;另一方面,广大的农民工自身的努力也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1)农民工自己也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加强自身修养;
(2)农民工自己不断追求进步,他们利用积累的资金学习技能或者进行创业,其中部分农民工最后还走进了社会上层,这更有利于农民工现状的改善和地位的提高。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们能力极为有限,调查范围比较狭小,所以我们不得不承认,该报告中的观点和看法并不成熟,但是我们仍然期望通过这份调查报告,能够加强农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能够加大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度和敬重度,能够唤起当权者的权利慎用意识,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六
我区新生代农民工大约有5.6万人,在职工中比例大约为37%。4月中旬至下旬,区总工会在我区工业企业、餐饮企业、商贸服务业等行业内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内容涉及工资收入、工作情况、职业卫生状况、生活满意度、个人意愿等方面的48项内容,调查样本为400人。抽样调查统计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主要从事工业制造、建筑装饰和商贸服务业,技术性工作与轻体力工作成为新生代农民工择业首选,与传统农民工主要从事建筑业相比,有了本质的区别。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6.3%,高出我区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6个百分点。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资水平较低,二是技能水平偏低,三是就业选择被动,四是权益容易受损。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工资水平偏低。20xx年我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19元。调查统计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工资仅为1867元。因此新生代农民工把高工资作为择业首先。有41.8%的新生代农民工把工资收入作为就业的第一选择,依次是工作强度和工作环境,分别是22%和10%。考虑工作危险性和受企业尊重分别占2%和3.6%。目前的高物价和高房价,是新生代农民工背负的两大压力。在这种压力下,新生代农民工只能把生存作为第一选择。调查显示:78%的新生代农民工当月工资全部花光,没有积蓄。
新生代农民工收入偏低的主要原因是民营企业工资分配机制存在缺陷。现阶段,民营企业职工的工资基数、工资增长基本上是由企业单方决定,不利于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调查显示,由企业单方确定的职工工资占69%,通过工会集体谈判确定的占12%,职工与企业商谈确定的占6%。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占13%。在工资增长方面,民营企业多数没有健全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第二个问题是技能水平偏低。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序仍然偏低。其中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比例占47%,高中和中职教育比例为41%,大专以上文化占12%。工业企业中,68%的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取得相应专业的技能等级证书。取得初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占21%,具有中级技能等级证书的占9%,具有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仅占2%。而城市劳动力市场中需求量最大的是受过专门职业教育,具备中职、高职和技校水平的劳动力,占劳动力市场总需求的60%以上。很明显,新生代农民工的技能水平还不能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也就是说,在知识和技能逐渐代替简单体力劳动,并且已经成为劳动力市场选择新标准的背景下,如果新生代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水平不能获得比劳动力市场需求更快的发展,他们中只有30%能够长期稳定就业。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和职业技能水平滞后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阻碍他们在城市长期稳定就业和成长进步的关键性问题。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培训渠道单一,最主要的原因是职业教育培训资源相对不足,其次是继续培训短缺。我区境内有xx职教中心、正大软件学院、xx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xx工业管理学校、xx民族专修学校等学校、大江技校等学校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这些学校针对初中毕业学生开展基本技能技术教育,其中大部分是新生代农民工。但仍然有许多从农村出来的初中、高中学生,他们没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而直接进入工厂或走上工作岗位。即使是接受了初级职业教育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也面临继续培训的困难。目前我区基本上没有开展此类培训的机构。另外,企业不看重技能等级证书,也是影响新生代农民工不主动考取技能等级证书的原因。多数企业并不看重职工的技能等级证书,而只看重职工的实际操作能力。企业不把技能等级水平与工资标准挂钩,职工就不会主动去争取那一纸证书。一些小企业为降低成本,专门招聘低技能人才,也让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失去了培训提高的机会。
新生代农民工正处在交友、恋爱、结婚的黄金期。同时,他们刚走出校门,仍处于“半成人”阶段,对思想沟通和情感交流的需求更强。由于上班时间长、接触面较窄、工资收入低、就业行业农民工男女比例失调(建筑业和制造业男性多、服务业女性多),这就使他们普遍面临想交友没时间、想恋爱没人选、想倾诉没对象的困境,再加上企业管理和文化建设的不足,以及社会人文关怀的欠缺,婚恋和精神情感成为困扰他们的首要心理问题。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调查,“感情孤独”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超过七成将“感情孤独”作为困难的首选。在实地调研中,透过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略带羞涩的话语,常让我们感到其内心闪烁的隐痛和不安。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第四个问题是权益容易受损。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高等劳动权益受损问题,是其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共同的经济社会环境,同样的农民工身份,差距不大的人力资本状况,使新生代农民工在基本劳动权益实现上与传统农民工相比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境况相似,仍旧普遍面临着一些共同的、亟待解决的基本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劳动合同签订率低、欠薪时有发生、职业卫生健康保障不够等方面。据一项在广东的调查,20xx年,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61.6%;遭遇工资拖欠的人所占比例为7.1%;人均拖欠工资1538.8元,差不多相当于人均1.5个月的工资。另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布的20xx年流动人口监测报告,60%的农业流动人口就业于工作条件差、职业病发生率高和工伤事故频发的低薪、高危行业。同时,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仅有60%的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医疗费用。其中,服务业最差,这一比例只有47.3%12。
调查显示,25%的职工不能在8小时内完成劳动定额任务,需要加班才能完成。在加班的职工中,81%的职工加班时间在2小时以内,19%的职工加班在2至4小时。有59%的职工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拿到加班工资,33%的职工加班工资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标准,有8%的职工没有得到加班工资。
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劳动争议得不到有效调解。我区企业普遍存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能有效调解劳动纠纷等问题。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企业不重视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企业认为:企业已经作出了处理,企业自己怎么调解?调解应当是上级职能部门的事情。企业这种想法,实际上是把解决劳动争议责任推向政府部门,增加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量,使得那些矛盾比较小,比较容易解决的劳动争议也得不到妥善处理,损害了职工权益。
区总工会接到的投诉,比较常见的是经济纠纷。因为几天的工资问题双方协商不好,引发劳动争议。这类问题,企业本身是有能力解决的。但企业采取推诿拖延的方式处理,职工无可奈何。对“劳动纠纷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怎么办”的问题,很多打工者选择了放弃,大多数人觉得不是我一个人受到这样的侵害,大家都这样,算了吧,哪里都一样。还有部分人认为,找相关部门投诉或者走法律途径解决太浪费时间和精神,还不如去多找几分钱挽回损失划算。
同时,新生代农民工存在社会保险意识不强的现象。调查统计显示,我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为79%,医疗保险参保率为67%,工伤保险参保率为74%,生育保险参保率为72%,失业保险参保率为40%。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要高于平均水平。因为他们更了解《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在应聘时,会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条件。但新生代农民工本身对工作岗位,工作环境较为挑剔,频繁在企业间跳槽,工作单位不稳定,个人不重视参加社会保险。
新生代农民工还存在不重视劳动合同履约的现象。调查统计显示,我区民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较好。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较高,达84%,但劳动合同期限普遍较短,1年的占31%,2至3年的占41%,3至5年的占17%,5—7年的占6%,无固定期限的占5%。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比较开放,更希望自由,更渴望实业职工梦想,盼望尽快融入城市。相对于父辈,他们更注重自己人性的尊严,更追求生活的质量,他们有自己的想法,选择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做赚钱的机器。有的打工者想法很单纯,只满足于“找份工作,不要太累”,他们不愿在一个单位长期固定打工,因此有些人主动放弃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有的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因为自身原因,放弃履行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履约率低,自身权益受损。同时他们在就业中存在参加社会保险意识不强,不重视劳动合同履约等现象,新生代农民工存在城市生活有边缘化倾向。
新生代农民工还存在城市生活边缘化的倾向。新生代农民工较之父辈,就业和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他们有文化知识,思维活跃,维权意识有所增强,对工作和生活有更高的要求。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数在城里长大,即使在农村,也完全没有农业生产经验,所以他们不可能像父辈一样回农村居住。在城里居住,他们就面临高房价的压力,同时,他们也很难融入城市生活。
案例:小宇到主城打工快一年了,工厂的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小宇和同事刚成为朋友,就得分开,到现在也没有知心朋友。在工厂,小宇要从周一工作到周日,每天从早上8时到晚上9时,中间只有2小时的休息时间。在所剩无几的空闲时间里,小宇总是选择上网来逃避现实,“在网络里,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没有压力,很快乐”。
我们应当注意这样一个现实:新生代农民工在成长的过程中,正处在中国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变革最激烈的时代,人口流动更快,信息更全面,新思潮此起彼伏。因此新生代农民工价值取向多元,外在表现时尚,职业期望高,追求物质精神享受。他们不像传统意义的农民工那样仅仅为了养家糊口,他们不满足简单、机械、重复的劳动,而是寻求自我发展机会,寻找立足城市的机会,或者为回乡创业打基础。新生代农民工已渐渐成为农民工主体,我们应当重视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引导他们融入城市生活,同时也要引导他们自主创业、返乡创业,推动新农村建设。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七
农民工城市边缘人的角色注定了其问题的复杂性,作为具有复杂社会背景的特殊群体,数目庞大的农民工权利的实现程度和生活状况的改善程度无疑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不容忽视的影响。
农民工群体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出现的特殊现象。在目前的学术界,我们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在身份的界定上存在着二元性,即他们既有农民身份又有工人身份,有工人之实却无工人之名。再加上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很多应有的权利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为了切实调查农民工实际的生存状况和权利实现情况,20xx年1月、2月、7月和8月,笔者利用寒暑假时间,组织学生在山东、河南、甘肃、陕西、山西、新疆等省、自治区进行了农民工生活和工作状况的调研,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的形式,由于选取的学生都有充分的条件接触到农民工群体(如家人或亲戚是农民工),所以,问卷的回收率和有效问卷所占的比例都很高,共发放问卷350份,有效回收329份,有效回收率为94%。这一调查虽不足以反映我国农民工的整体状况,但整个调研完全是一种纯民间的行为,且学生们的参与热情和责任感都很强,因此,通过对这些问卷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有关农民工的更接近真实的信息,为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提出思考。在此,也感谢我同事杨洪晓,学生郑扬、薛泽林、范才营、侯莉媛、李莉、王苗苗等为该调研所做的贡献。
被调查的群体既有第一代农民工,也即年龄较大的部分,其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也有新生代的农民工,也即比较年轻的那部分群体,年龄在20岁到30之间。其文化程度也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初高中比例相对较高,占到了总数的45%,中专以上的有38。8%。分析认为,这些拥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应该多属于第二代农民工,也即农村里那些初中或者高中毕业后因升学无望而辍学的年轻一代,他们直接告别乡村,进城进厂打工以挣钱补贴家用或为自己未来积蓄资本。从总体上来说,现代的农民工群体其文化素质是要高于改革开放之初进城的第一代农民工,表现在学历相对较高,对新事物、新观念接受能力更强、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更为开放。从收入角度来看,月收入大多集中在1000—3000之间,其比例高达76。1%,收入在3000元以上比例只占到了9。2%。这就反映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群体收入水平不高、经济地位较低的现状。我们认为,这是由于在第一代农民工逐步退潮之际,新一代的农民工大多是刚刚开始在城市的打拼历程,因技术、人脉等各种原因,致使这一代年轻的群体收入水平不会太高,也拉低了农民工群体的总体收入水平。
对于农民工的工作状况,我们立足于对农民工进城后的职业性质、工作报酬、工作时间等几个维度进行分析。在关于农民工职业状况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18。8%的人选择了建筑业,有10%的人选择了文教卫生,12。5%的人选择了批零贸易和餐饮业,选择其他选项的占到了总数的30%。可以看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所从事的行业还是处于低端层次,行业水平不高。由于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大,更换工作的频率较高,其行业性质呈现出极大的不稳定性特征,也正是由于这种不稳定性导致了很多农民工对自己的行业界定存在模糊,进而使得他们在被问及自己的行业性质时,“其他”这一选项所占比例较高。从劳动时间上来看,每周的工作时间在45小时以下的占到了12。5%,45—55小时与55—65小时的均为28。8%,而65个小时以上的比例则为30%。根据国家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加班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 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工作时间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范围的,他们是在为城市的发展和低廉的工资而透支着自己的劳动力。考虑到其收入情况,对比之下就不难发现,农民工群体的付出与所得也是远远不成比例的。
边缘人的社会角色决定了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生活中注定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故其权利的保障不仅仅是法律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的道德问题。在调查中,我们从经济权、健康权、社会保障权等三个角度出发,对农民工的权利的实现状况进行调查。
首先,从劳动合同的情况来看,63。7%的人是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的,这其中,甚至有17。5的人连跟用人单位基本的口头约定都没有。这是因为农民工大多是依靠亲戚、朋友、熟人、同村人的关系而“跟随”进城或进厂,亲友之间的信任取代了他们之间的法律承诺。甚至他们会认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有伤情面,但是这种非正式的、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非契约性约定是没有坚实的维权根据的。在随后的调查中就可以发现,工资曾经被拖欠的农民工达到了总数的63。8%。其中的20%甚至是经常性的被拖欠。而在维权手段上,51。3%的人选择了协商、调解,忍气吞声的占到了总数的25%,为第二大比例。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只有18。8%,甚至有少数人采取了暴力解决的途径。可以认为,农民工群体的经济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其法制维权意识有待提升,维权手段有待改进,维权途径有待完善。从健康状况的角度来看,生病了会去医院的人只有31。3%,43。8%的人选择了“只有重病的时候才会去医院”。甚至有人即使在重病的情况下也只是靠买点药硬撑过去。由此可见,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无疑是处在被忽视的地步,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无法参加城市医疗保障的农民工群体只能在医院高昂的医疗费用面前望而却步。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看,有35%的人选择了没有参加任何形式的社会保险,在剩下的65%的群体中,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明显较为突出,前者为总数的53。3%,后者为28。8%。但是在现实中,农民工所参加的医疗保险大多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也就是其参保的地域仍然是其出生的乡村,这种状况下的医疗保险并不能减轻其在城市的医疗负担。至于工伤保险,参与者也多为第二代农民工,因为相对父辈而言,其风险意识相对较高,但是其参加比例却仍然较低。
作为城市的“外来者”,农民工在城市中对自身地位如何界定,城市生活给他们带来的总体感受无疑是在探讨农民工问题的过程中绕不开的重要环节,根据我们关于农民工与城里人关系的调查。在与城市人的关系上问题上,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不好不坏”这一选项(53。8%),相处融洽的人占到了37。5%的比例,只有少数人选择了不协调。但是从城市地位的自我感知这一角度来看,大多数人却依然有较大的失落感(37。5%),认为自己得到不公平待遇的占到了28。8%,为所有选项中的第二大比例。还有少数人认为城市人看不起自己。也就是说,虽然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可以跟城里人在生活上可以比较融洽的相处,但是这种表面的和谐并不能改变他们心中的巨大落差。也反映出进城的农民工在忍受着经济压力的同时也要忍受着被歧视的心理压力,有学者也同时把城里人的歧视以及农民工务工的心理落差视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心理成本”。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从家庭顾虑、居住条件、子女问题、现实困难等四个角度进行调查。首先,从农民工家庭顾虑这一方面来说,占到首要比例的是“家中老人需要照顾”(65%),外出务工后,家中的父母就成了农民工心中的首要牵挂,如何尽孝成为在异地的农民工群体的首要难题。担心“家中土地无人耕种”的比例为38。8%,因为受到传统因素的影响,农民始终把土地视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而选择“在城市受到歧视”这一选项的比例为25%,担心自己没有什么技能和身体状况的分别为22。5%和20%。除此之外,担心自己子女教育问题的比例仅次于老人问题,其比例高达55%。在随后的关于子女教育问题的详细调查中,56。3%的人其子女还是在“在家乡的学校上学”,这就是农村大量留守儿童产生的原因所在。而在打工本地上学的比例只占到了17。5%,当地的学校不愿接纳农民工子女,高昂的借读费、寄宿费也是农民工所无法承担的。此外,孩子失学的比例占到了10%,(分析认为,这部分主要是第二代农民工的子女,因年龄原因,可能还没有上学)。当问及子女教育面临的主要困难时,“升学难”成为困扰农民工的首要因素,占到了总数的50%,而选择“学费太贵”这一选项的比例为40%,“公办学校进不去”的比例则为10%。在关于农民工居住状况的调查中,住在单位宿舍的占到了总数的28。8%,为所有选项中的最高比例。选择在外租房的为27。5%,暂住在雇主家的比例为8。8%。这种情况与后面的农民工所面临的现实困难的调查结果形成呼应,当问到您进城务工时所面临的实际困难时,没有住房的占到了53。8%,成为农民工面临的最大问题。其次是“生活没有保障”和“远离家乡思念亲人”,这两项比例分别占到了38。8%和33。8%。而“工作比较危险”和“工作不稳定”的分别为30%和28。8%。可以看出,农民工所面临的大多还是很现实的、与自己安身立命相关的问题,他们远离家乡,既对留守在家中的老人孩子充满牵挂,又面临着住房、收入、医疗、工作不稳定等各种难以抗拒的现实压力,其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在我们随后的关于农民工迁居城市的原因调查中,“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好的教育水平”成为了首要选择,这两项的比例分别为72。5%和57。5%。选择较高的社会地位的比例则只有13。8%。由此可知,农民工进城务工的目的很是单纯、朴素。较多的就业机会可以让他们获取高于农村务农的收入,从而满足家庭的开支并摆脱贫穷的困扰。而较高的教育水平则是为了子女的成长考虑,他们不愿意让自己的下一代也像自己一样苦苦打拼在城市的边缘。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悲苦使得他们任劳任怨,他们把上下两代人的负担全部扛在肩头,只为让自己的子女能够通过读书学习改变命运,让自己的下一代能够与城里人生活在同样的一片蓝天之下。但是我们却看到,快速发展的城市、飞速前进的中国经济并没有给他们想要的生活,因为经济地位的低下、户籍制度的不合理限制,他们始终享受不到一个真正的“市民”的待遇,更不要奢谈公民的尊严。我们认为,任何一个民族的正常发展,都不能靠牺牲一个阶层来换取另一个阶层的福利,改革开放三十年来,2。3亿的农民工群体用自己低廉的劳动力支撑起了整个国民经济大厦,获取一定的收入诚然是他们的原始初衷,但是他们却同时也为这个国家的进步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青春、血汗甚至是生命。因此,当社会发展到今天,当这个国家的物质财富已经极大的充裕,当和谐社会成为我们的建设目标,如何才能通过有效的改革,废除不合理的制度限制,保障这一庞大群体的切身利益,给他们以国民的真正待遇,让他们也活的更有地位、更有尊严,不仅仅是社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这个以工农阶级为基础的国家对这一群体的一种补偿。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八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xx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xx年、xx年、xx年和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xx年、xx年、xx年和xx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xx年的65.9%下降到xx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xx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在外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长5.8%。外出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减少1.8%,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二)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7.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租赁住房的占36.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农民工占13.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房的农民工占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自购房农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镇自购住房的农民工增加。在自购房农民工中,在小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占49.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增加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一)超时劳动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变化不明显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3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较上年变化不大。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8%,与上年基本一致。
(二)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2%,与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建筑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上升。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下降0.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0.4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下降0.3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
(三)工资拖欠额上升较多
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长17.1%。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长16.8%;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长14.8%。
(四)参加“五险一金”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比上年分别提高1.2、0.5、0.5、0.7、0.6和0.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均有提高。外出农民工在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参保率高于本地农民工,在养老、失业和生育方面的参保率低于本地农民工。
(五)东部地区参保率最好,中西部地区参保率提高较快
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9.8%、医疗保险20.4%、养老保险20.0%、失业保险12.4%、生育保险9.1%、住房公积金6.0%,均好于中西部地区。但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提高较快。
(六)制造业参保率最高,建筑业参保率最低
分行业看,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中,制造业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34.2%、医疗保险22.1%、养老保险21.4%、失业保险13.1%、生育保险9.3%、住房公积金5.3%,分别是参保率最低的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2.3倍、医疗保险4.1倍、养老保险5.5倍、失业保险6.2倍、生育保险7.9倍、住房公积金5.9倍,从事不同行业农民工参保率差距明显。
附注:
1.农民工监测调查简介
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就业、收支、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情况,国家统计局xx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2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930个村和23.5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举家外出:指农村劳动力及家人离开原居住地,到户籍所在乡镇以外的区域居住。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九
202x年2月。
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在20xx年春节期间,对灵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灵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调查结果与分析: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比较薄弱,存在不少盲点。
2、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处在初始和尝试阶段,没有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经费保障,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观因素,造成宣传形式单一,特别是对外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是今后一个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4、个别单位和部门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没有将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也没有将其列入年度普法计划,致使此项工作开展的力度不大。
5、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教育对象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宣传效果。
6、虽然建立了目标责任,但各部门的工作力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各部门密切配合、总结推广经验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单位对在农民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识不足,热情不高,目前宣传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规模较大的工厂等农民工较集中的企业,分散在个体商业、服务业、私营企业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比较薄弱。
调查中,62.44%的被调查者认为建筑工地农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帮助,在外经商人员占23.08%,这说明建筑工地农民工人员较集中,有些共性问题,最需要得到法律帮助。
在农民工最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上,有43.72%的人认为是拖欠工资问题,另有24.02%及21.26%的人认为是劳动时间过长和用工单位待遇过低。
调查建议:
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制,实现对辖区内农民工的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形成政府指导、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协调、各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各企业保证落实的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格局。建议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讨,把握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求开展工作的新机制、新途径。协调解决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出现的问题,注重开展对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理论研究,以引导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普法主管部门负责领导机构的日常工作,对每一时期的具体工作制定方案,协调、督促和检查。要加强对本辖内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督促和检查,共同推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层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网络。
一是普法部门要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适时组织普法讲师团巡回进行法制演讲;二是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励法律职业工作者在承接农民工法律服务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律师事务所自主为农民工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制讲座;三是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相结合,及时调处农民工因工伤、劳资、人身伤害等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表彰先进,带动后进,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农民工之中扎实、有成效地开展。
企业自身要发挥内部党、团、工会组织的作用,加强企业内部普法的组织领导,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标、定人员、定形式、定内容、定时间,统一培训后进一步进行考试的制度。同时制定培训细则、学法制度、签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证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依靠和发挥企业自身的宣传资源,利用已有的墙报、专栏、展板、内部刊物、内部网络开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学法、讲法的氛围。努力探索依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室、调解组织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的法制部门,以及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业工会维权制度,通过职代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把评选“学法先进”同评选“名牌员工”、“守法员工”“优秀农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动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农民工自觉学法用法,不断奋发向上。
管部门具体协调,行业协会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企业主的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主遵纪守法、依法决策、依法经营。
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治安、劳动用工、计划生育、卫生管理于一体的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的部门和相应的用工单位中。在教育内容上,选择与其工作生活相关,以及维护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诉讼法基本知识;在教育形式和组织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灵活多样。要抓好农民工的法律培训工作,劳动部门在用工单位招聘人员时要把好就业前的培训关,在岗前培训时组织学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用工单位也要将法律学习融入各项业务培训活动中,如经营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培训、策划培训,使农民工在接受业务培训过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识,使农民工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知晓解决法律问题、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和方法。满足农民工的学法需求。同时,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过本次调查,我们发现,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素质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还比较大。在今后的“七五”普法工作中,应定期举办“法律进工地”活动,宣传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多样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简化程序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调组织,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针对农民工法律知识需求量大的特点,在对农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识覆盖面,在过去的劳动法、民事法律法规等传统普法内容上加大与农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贴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由于用工单位劳动时间过长及待遇过低等问题已开始凸现,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农民工合理合法讨要拖欠工资的宣传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对用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用工单位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通过对返乡农民工的法律知识宣传工作的调查,综合灵璧县的情况,参看调查数据,我认为整个情况暂不严重,但可能会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化而趋向严重,不可掉以轻心,必须积极应对。我们要看到这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新情况,要努力变不利为有利,化危机为转机,确保农民工就业与增收不受影响,并借此促进现代农业和打工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十
农民工工伤保险是指农民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职业性疾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农民工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国家和社会为农民工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以保证农民工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从近年我县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看,农民工工伤事故发生人数约占到了工伤事故总人数的65%左右,且农民工在工伤认定、医疗救护、康复及待遇补偿方面颇费周折,因而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在我县发展县域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紧要问题,由此可见,农民工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是城市化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为此,今年5月我对上饶县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对我县现在农民工工伤保险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思考,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调查发现,全县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占了近50%,参保的企业也有58%没有全员参保,有92%的农民工不知道有关伤亡补偿的标准,65%的农民工不清楚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及相关的社保政策制度,很多农民工把工伤保险混同为商业性保险,甚至认为工伤保险是“正式工”的事,与自己这些“临时工”是不沾边的,而且这些人当中相当大一部分人有“拿人工资,替人做事”的思想,既然拿了别人的工资就理所应当为老板做事,即使发生了事故,也是自己不小心,活该自己倒霉,赖不上别人,由此可见许多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缺乏必要的了解,对能够切实保障自身权益的工伤保险也迫切需求。
1、企业认识不到位。
调查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普遍存在交工伤保险不划算的错误认识,而且他们认为,农民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又大,人员不容易管理,为他们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会增大企业成本,不利于企业在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因而不愿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在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时,许多企业不但不积极救治,反而百帮拖延、拒绝支付农民工补偿、医疗救治等合理费用,根本不知给农民工买工伤保险本来就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而且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不仅是社会的责任也可以稳定职工队伍,只有做好了工伤保险工作,维护好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利益,才能提高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平稳发展。
2、非法用工现象严重。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单位中,有些单位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根本不具备用人资格。特别是在建筑领域,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包工头大量存在,使得许多农民工发生工伤后不知向谁索赔,而在发生了工伤事故后,大多数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尚未完全痊愈的情况下就让农民工出院,致使农民工身体康复期变长,严重的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还有少部分用人单位以农民工对工伤的发生有过错为由要求农民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或单位承担少量的医疗费用,这给农民工造成了很重的经济负担,所以说非法用工问题政府方面绝对不容忽视,应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
3、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未参保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工伤待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工单位不给劳动者上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要向达到伤残等级的劳动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然而在调查中发现,发生工伤后,许多用人单位也只是为农民工治疗工伤,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及其他工伤待遇根本不予支付,在工伤私了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地位也往往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凭借着自己的优势迫使农民工让步,有的老板公然叫嚣:“你私了可以,你要是告我,老子奉陪,非得把你拖死不可!就是法院判你胜,我也不给你钱,看你能拿我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有许多农民工被迫接受和解,而少部分不满和解条约的农民工通过打官司,千辛万苦拿到法院的判决时,部分用人单位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往往采用拖延、逃避的方法来应付,这更加重了农民工的负担。
制改革的需要。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大力发展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落实农民工工伤保险事业迫在眉睫,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努力。1、要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
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深入企业和乡镇宣传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让广大农民工都正确认识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律的规定,有利于雇佣双方,形成积极参保的浓厚氛围。还应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工伤保险普法宣传,使广大职工能够自觉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使广大企业能够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对待工伤保险工作,充分认识到给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对工伤农民工给予合法补偿和积极救治的重要性,为维护工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2、各部门应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
各相关部门如劳动保障、安全监察,财政、税务、环保、卫生、建设等单位要相互支持,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分别把好用人单位参保关,互相监督和制约,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于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有关部门有权向其进行行政处罚,在当前维护工伤农民工合法权益具体工作环节中,比如在工伤认定、待遇补偿方面,政府方面应为工伤农民工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同时,还应组成一个由政府负责组织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权威机构,以切实维护好工伤农民工的权益。
3、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工伤保险工作。
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应增强责任感,解放思想,拓展思路,与时俱进,把工伤参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工作切实落实到实处,另外,在做好农民工工伤补偿工作的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完善制度和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事业的全面发展。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十一
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开展农民工培训、提高农民工素质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妥转移,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总也明确提出,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的学校资源和社会教育资源,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力度。笔者针对目前农民工培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着提出对策和建议。
调查发现,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一些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投入并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而用于农民工培训的经费更是少之又少。政府没有足够的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一些企业也不愿培训。
农民工培训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作,尽管政府投入了许多财力、物力,各级工会也多方努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
首先,从农民工整体来看,对文化知识和技能培训有着强烈渴望和迫切愿望,但具体到单独的个体和实际的培训工作中时,却不然。据调查,不少农民工参加培训都是各级政府下达指标,农民工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另一方面,一些有学习热情的农民工却由于受环境和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参加培训。
其次,从农民工分布情况看,农民工比较多的企业往往为民营、外资企业,其中不少企业认为,工人只要每天完成生产任务“能干”、“够用”就行,对农民工技能升级和有关思想道德、安全、维权等方面的培训热情不大,使不少农民工只能长期从事低级体力或简单熟练工种。
第三,农民工教育培训具有教育对象分散且流动性大、教育层次不齐、教育时间不定、约束力不强等特点,这使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
1.一些农民工受自给自足思想束缚,视野较窄,缺乏长远性和开拓性。
2.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偏见和歧视,使其很难摆脱心理上的自卑。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生活形态之间的反差,不少城市人对农民工怀有偏见,使其在城镇寻求自我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受到挫伤。又由于其在城镇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因而其对城市也怀有一定戒备和恐惧。
3.不少农民工外出打工并没有明确的目标,不知该不该学、学什么、学了有什么用。另外,多数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虽然不支付培训费用,但仍需支付车票、伙食费、住宿费等费用。
4.由于城市企业在用工制度上对农民工的歧视,以及农民工自身先天的.不足,他们中的不少人目前还没有谋取固定工作,甚至连劳动合同都没签过。这种短暂的工作状态,使他们只能选择得过且过方式。很难激活其潜在的培训需求和培训热情。
5.一些培训课程的设置不符合农民工就业的实际需要,按规定每个农民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而根据农民工择业的需求,常常掌握二三门技术的农民工才能更好地找到工作。
6.用人单位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使其在农民工培训问题上不愿有较多投资。一些企业以农民工缺乏稳定性为由,拒绝对其实施培训。这就导致一些农民工虽打工数年,但在职业技能方面并无长进。所以,一遇企业结构调整或技术改造,便被淘汰出局。因此,不少农民工的职业技能与科技和生产水平的发展越来越不相适应。于是出现了一边是大批农民工进城打工,一边是用人单位发愁招不到人的“民工荒”难题。
农民工培训将是我国今后教育的一个新增长点,国家正在构建农民工培训体系,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各级工会来说,既是艰巨的任务,也可能是新的发展机遇。因此,各级工会应有长期的眼光和规划,在尽快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的同时,一方面要逐步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管理,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工会在农民工培训上的特色之路。
(1)免费和收费相结合。政府对农民工的免费培训投入是有限的,只能是针对每个农民工的一次性免费培训,而对于那些有一定技能,生活基本稳定还有技能升级需求的农民工,培训就可收取一定费用。另外,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合作,根据企业需要,对有一定经济困难的农民工先免费招聘和培训,合格上岗后由企业支付培训费,或从农民工的每月收入中(在其可承受的范围之内)逐步扣除。
(2)培训和就业信息、维权服务相结合。就业信息服务还应包括职业趋势分析,引导农民工正确选择技能培训方向。把培训、劳务输出、信息资源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会在专业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上应当以市场为导向,使农民工培训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农民工培训和农民工子女的培训、教育结合。农民工培训的最终目的是顺利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而关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与培训则是从更长远的眼光来推动这个转移。同时,要在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教育上发挥工会职业和学历教育的优势。工会可以和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照顾农民工和农民工子女的入学与接受教育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民工子女参加中职教育。
总之,农民工培训是个系统工程。这种系统性表现之一就是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培训本身,更需全社会对农民工的真正关注,需要对他们的生存状态有更真实的了解。许多农民工表达的想法和要求已超出了培训内容,更多的是对平等的要求和对公正的渴望,希望全社会尤其是城市居民改变对他们的歧视。与培训农民工的城市文明素质(如公共场合礼仪等)相比,提高城市居民的平等意识是更为重要的工作。系统性表现之二就是对农民工的培训不能仅限于政府和企业,还应积极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来进行农民工培训。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十二
××是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占了全县总人口的78。13%,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大批农民工涌向城市寻找致富的机会,许多农民为了致富到外地务工。据统计,我县外出务工总人数约12。25万人,主要分布在广东、浙江、福建、北京、陕西、上海及本省省会南昌。主要从事建筑、服装加工、电子加工、制鞋、玩具加工及住宿餐饮业等行业。
去年下半年爆发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已对我国的经济产生了深刻影响,尤其是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步伐放缓,导致大量农民工返乡,我县部分乡镇也出现了农民工返乡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我县现有返乡农民工2万余人。主要返乡原因:一是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返乡,我县大多数农民工主要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打工,而这一地区的劳动密集型和外向型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国外订单减少,企业生产下降,用工需求减少,造成我县部分农民工返乡留驻,尤以北部的三里、梅庄、三阳集、钟陵等乡镇较为突出;二是一些特殊人员,如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没有一技之长,就业难度相对较大,不想再外出奔波务工的,有合适岗位在本地务工赚钱的;三是受优惠政策的鼓舞自愿回家创业的,有一部分农民工在外奔波多年,积聚了一定资金,也掌握了一些技能,不愿再在外面打工,想回家开创一番事业,自愿回家创业。
农民工返乡虽未形成“返乡潮”,但金融危机造成的冲击不可小觑,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尚未见底,经济形势有进一步恶化的可能;另一方面,金融危机的加剧可能出现更多的农民工返乡,势必给社会稳定带来很大压力。
一是给我县本就严峻的就业形势造成更大压力。据有关部门预计20xx年将出现大学生毕业高峰;返乡农民工求职高峰;破产、停产企业失业裁员高峰等三峰叠加的局面,我县南边几个乡镇拥有的多家中小企业,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疲软,产品滞销,资金周转困难,企业用工减少,据统计目前已减少用工465人,给原本就严峻的'就业形势带来更大压力。
二是给农民增收造成较大困难。我县北部乡镇的大部分农民,家庭收入主要来源靠外出务工,许多青壮年劳力长年在外务工,返乡农民工如果没有了工作,收入就将明显减少,给原本就很紧张的生活带来更大困难。
三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领域的问题很自然会反映到社会领域中来,经济不景气,失去工作,生活来源减少,自然给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特别是年轻一代农民工,在城里生活了多年,大多不屑于父辈们的任劳任怨,在外务工又形成了高消费的习惯,回到农村,收入骤然减少甚至没有,而消费习惯一时却难以改变,少数人员就可能挺而走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势必影响社会稳定。
农民工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政治问题,必须认真对待。要解决根本问题就要最大限度地为返乡农民工创造就业机会,使其经济收入不出现大的滑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从而从根本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入调研,掌握动态。深入村组、深入农户,大力开展“大走访”活动,全面摸底调查,掌握返乡农民工数量、年龄、性别、技能特点和家庭状况、就业意愿、培训要求、心态变化、利益诉求及返乡后的生产生活等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动态监控和分析。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技能。整合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就业、教育、扶贫等培训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免费开展返乡农民工技能培训,重点围绕当前返乡农民工转岗就业需要开展新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用性和实效性,让农民工掌握更多的农业实用科技知识,帮助返乡农民工变“暂时失业”为“调整充电”,提升其就业创业技能,增强其发展后劲。
三是加强宣传,合理引导。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等有效途径,做好农民工返乡后的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积极引导他们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宣传中央及省、市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把我县对接南昌打造现代制造业重要基地和区域商贸中心,对接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搞好环军山湖生态经济圈建设等发展××经济的构想、措施大力宣传到位,鼓励大家发展特色产业,鼓励返乡农民工从事二三产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流通服务业、农村休闲观光等,拓展增收空间。
四是多管齐下,促进就业。一方面积极探索“求职、培训、就业、维权”四位一体的劳务“直通车”输出模式,促进劳务输出;另一方面鼓励和支持本县企业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在县内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中,尽量满足返乡农民工就业,力争让返乡农民工“回县不回乡”,尽快在家门口 再就业,同时在创业场地、税收优惠、金融信贷、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等方面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
五是改进服务,维护权益。开辟返乡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及时处理重大劳务纠纷和集体劳动争议,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兑付等问题。对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返乡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扶贫开发,社会救助等渠道,确保返乡农民工有房住、有地种、有衣穿、有饭吃、有病能就医、子女能入学。
六是认真做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民工的正常生产生活,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政法部门要加大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三电”保护,严厉打击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特别要严厉打击偷盗变压器的犯罪分子。对农村治安乱点要进行重点集中整治,及时铲除各种横行乡里的流氓恶势力,解决“两抢一盗”、打架斗殴、聚众等影响农村稳定的严重治安问题。加强对留守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尽可能减少外出农民工的后顾之忧。要针对农村出现销售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假兽药等坑农、害农犯罪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开展农村打假护农的专项斗争,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以保稳定、构和谐、促发展为目标任务,注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同步协调发展的和谐平安创建,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和谐平安创建不仅能够通过创造安定良好的治安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直接作用和服务于人民群众,包括返乡农民工,而且能够通过解决农村在治安稳定、社会管理、救助保障、民主法制以及民风教化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强力保障,最大限度地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农民工返乡对我县经济发展既是挑战又是机遇,只要我们引导解决得好,返乡农民工将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从而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十三
(一)农民工总量增加,增速继续回落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xx年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20xx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20xx年、20xx年、20xx年和20xx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0.5、1.5、0.5和0.6个百分点。
农民工总量及增速
(二)本地农民工增长较快,占比提高
从农民工构成看,本地农民工10863万人,比上年增加289万人,增长2.7%。外出农民工16884万人,比上年增加63万人,增长0.4%。本地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9.2%,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
表1农民工数量及构成
单位:万人、%
20xx年
20xx年
增减
增长
农民工总量
27747
27395
352
1.3
其中:外出农民工
16884
16821
63
0.4
本地农民工
10863
10574
289
2.7
(三)中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从输出地看,中部地区农民工9609万人,比上年增加163万人,增长1.7%,占农民工总量的34.6%;东部地区农民工10760万人,比上年增加96万人,增长0.9%,占农民工总量的38.8%;西部地区农民工7378万人,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3%,占农民工总量的26.6%。中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西部地区高0.8和0.4个百分点。
(一)女性农民工比例有所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6.4%,女性占33.6%。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8.8%,女性占31.2%;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4.1%,女性占35.9%。农民工中女性比例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本地农民工在农民工总量中占比提高,而本地农民工女性比例较高所致。
(二)青壮年农民工比重继续下降
农民工仍以青壮年为主,但所占比重继续下降,农民工平均年龄不断提高。从平均年龄看,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8.6岁,比上年提高0.3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5.2%,比上年下降1.3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9%,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
表2农民工年龄构成
单位:%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6.3
4.9
4.7
3.5
3.7
32.7
31.9
30.8
30.2
29.2
22.7
22.5
22.9
22.8
22.3
24.0
25.6
26.4
26.4
26.9
50岁以上
14.3
15.1
15.2
17.1
17.9
(三)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1%,小学文化程度占14%,初中文化程度占59.7%,高中文化程度占16.9%,大专及以上占8.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7.9%,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2.6%,提高1.2个百分点。
表3农民工文化程度构成
单位:%
农民工合计
外出农民工
本地农民工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未上过学
1.1
1.1
0.9
0.8
1.6
1.4
小学
14.8
14.0
11.5
10.9
18.1
17.1
初中
60.3
59.7
61.6
60.5
58.9
58.9
高中
16.5
16.9
16.7
17.2
16.2
16.6
大专及以上
7.3
8.3
9.3
10.7
5.2
6.0
(一)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从输入地看,在中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977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3.2%,占农民工总量的21.5%,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东部地区务工农民工16489万人,比上年增加64万人,增长0.4%,占农民工总量的59.4%,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520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增长2%,占农民工总量的18.8%,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745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下降1.5%,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5.9%,比上年减少0.9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7.3%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1.1%跨省流动,下降1.7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5%跨省流动,下降0.4个百分点。
表420xx年外出农民工地区分布及构成
按输出地分
外出农民工总量(万人)
构成(%)
外出
外出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合计
16884
7745
9139
100.0
45.9
54.1
东部地区
4944
858
4086
100.0
17.3
82.7
中部地区
6592
4024
2568
100.0
61.1
38.9
西部地区
5348
2863
2485
100.0
53.5
46.5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1190万人,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66.3%,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其中,8.6%流入直辖市,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22.6%流入省会城市,提高0.2个百分点;35.1%流入地级市,提高0.9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80%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4.6%流入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提高0.7个百分点。
表520xx年外出农民工流向地区分布及构成
合计
直辖市
省会城市
地级市
小城镇
其他
外出农民工总量(万人)
16884
1460
3811
5919
5621
73
其中:跨省流动
7745
1188
1752
3258
1473
73
省内乡外流动
9139
272
20xx
2660
4148
0
外出农民工构成(%)
100.0
8.6
22.6
35.1
33.3
0.4
其中:跨省流动
100.0
15.3
22.6
42.1
19.0
0.9
省内乡外流动
100.0
3.0
22.5
29.1
45.4
0.0
(一)在第三产业就业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5.1%,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31.1%,下降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1.1%,下降1.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就业的比重为44.5%,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9%,提高0.5个百分点;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0.6%,提高0.4个百分点。
表6农民工就业行业分布
单位:%、百分点
20xx年
20xx年
增减
第一产业
0.5
0.4
-0.1
第二产业
56.6
55.1
-1.5
其中:制造业
31.3
31.1
-0.2
建筑业
22.3
21.1
-1.2
第三产业
42.9
44.5
1.6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11.4
11.9
0.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5
6.4
-0.1
住宿和餐饮业
6.0
5.8
-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2
10.6
0.4
(二)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较快
在中、西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分别比上年提高1.9和3.1个百分点,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在中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9%,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1.5%,分别比上年提高0.7和0.6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4.8%,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农民工占12.9%,分别比上年提高1.7和1.1个百分点。
表7分地区的农民工产业分布
单位:%
在东部地区
在中部地区
在西部地区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第一产业
0.4
0.4
0.4
0.3
0.8
0.7
第二产业
61.2
60.2
52.5
50.7
47.1
44.1
第三产业
38.4
39.4
47.1
49.0
52.1
55.2
(三)本地农民工从事制造业比重上升,从事建筑业比重下降明显
本地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49.9%,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27.7%,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19.4%,下降1.3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0.2%,比上年下降1.6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占34.4%,下降0.6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占22.8%,下降0.9个百分点。
(四)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上升
受雇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4%,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6.6%,受雇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72.8%,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中受雇就业的比重为94.1%,提高0.2个百分点。
(一)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有所放缓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6.7、4.4、2.2和4.1个百分点。
表8分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及增幅
单位:元、%
20xx年
20xx年
增长率
合计
2864
3072
7.2
制造业
2832
2970
4.9
建筑业
3292
3508
6.6
批发和零售业
2554
2716
6.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301
3553
7.7
住宿和餐饮业
2566
2723
6.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532
2686
6.1
(二)在东部地区的农民工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213元,比上年增加247元,增长8.3%;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18元,比上年增加157元,增长5.7%;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964元,比上年增加167元,增长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2.6和2.4个百分点。
(三)外出务工农民工收入增速高于本地农民工
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3359元,比上年增加251元,增长8.1%;本地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2781元,比上年增加175元,增长6.7%。外出务工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578元,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1.4个百分点。
(一)外出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速加快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12元,比上年增加68元,增长7.2%,比上年加快1.4个百分点。其中,居住支出人均475元,比上年增加30元,增长6.7%;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6.9%,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在东部和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快于中部地区,且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居住支出增长最快。
表9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务工月均生活消费和居住支出
生活消费支出(元/人)
其中:居住支出(元/人)
居住支出占比(%)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合计
944
1012
445
475
47.1
46.9
东部地区
954
1028
447
480
46.8
46.7
中部地区
861
911
414
425
48.0
46.7
西部地区
957
1025
449
469
46.9
45.8
(二)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较快
分城市类型看,外出农民工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1106元,比上年增长8.4%;在地级市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1043元,增长7.7%;在小城镇务工的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为892元,增长4.5%。在地级以上城市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与上年基本持平,在小城镇务工的外来农民工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表10外出农民工在不同城市类型务工月均生活消费和居住支出
生活消费支出(元/人)
其中:居住支出(元/人)
居住支出占比(%)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20xx年
合计
944
1012
445
475
47.1
46.9
直辖市和省会城市
1020
1106
489
528
47.9
47.8
地级市
968
1043
420
452
43.4
43.4
小城镇
853
892
430
444
50.4
49.8
(三)独立租房、购房、早出晚归农民工比重上升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居住的占11.1%,下降0.6个百分点;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4.8%,下降0.7个百分点;与他人合租的占18.1%,下降0.3个百分点;独立租赁居住的占18.9%,提高0.4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占14%,提高0.7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住房的农民工比例为1.3%,提高0.3个百分点。
(四)得到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宿舍或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减少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1%,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7.9%,下降0.7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6%,提高1.4个百分点。
(一)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1个月,比上年增加0.1个月。外出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均较上年略有下降。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39.1%,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0.4个百分点。
表11外出农民工从业时间和强度
20xx年
20xx年
全年外出从业时间(月)
10.0
10.1
平均每月工作时间(天)
25.3
25.2
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小时)
8.8
8.7
日工作超过8小时的比重(%)
40.8
39.1
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
85.4
85.0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20xx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6.2%,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重分别为39.7%和31.7%,分别比上年下降1.7和1.6个百分点。农民工签订一年以下短期劳动合同的情况有所改善,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表12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单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年以下劳动合同
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没有劳动合同
20xx年农民工合计
13.7
3.1
21.2
62.0
其中:外出农民工
14.6
3.7
23.1
58.6
本地农民工
12.5
2.3
18.5
66.7
20xx年农民工合计
12.9
3.4
19.9
63.8
其中:外出农民工
13.6
4.0
22.1
60.3
本地农民工
12.0
2.5
17.1
68.3
(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5%,提高0.3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3%,提高0.2个百分点。
20xx年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2%,较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其他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7%,提高0.2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为0.3%,与上年持平。其他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表13分行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
单位:%、百分点
20xx年
20xx年
增减
合计
0.8
1.0
0.2
制造业
0.6
0.8
0.2
建筑业
1.4
2.0
0.6
批发和零售业
0.3
0.3
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5
0.7
0.2
住宿和餐饮业
0.3
0.3
0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3
0.3
0
(四)人均被拖欠工资有所上升
20xx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788元,比上年增加277元,增长2.9%。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10692元,比上年增加79元,增长0.7%;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8667元,比上年增加519元,增长6.4%。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十四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十五
一、调查目的:
通过此次调查,一方面锻炼了我们把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另一方面,使我们走出了书斋,走出了校门,担当起了一个青少年应该承担的职责,关注现实,关注生活,了解人民疾苦,尽我们的能力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二、调查内容:
时下正值酷寒的严冬季节,当大多数市民呆在暖乎乎的被窝里时,而那些民工兄弟却饱受严寒的在冰冷冷的工地上干工,境况类似这样的年轻民工数不胜数。宾馆的服务员,小区的保洁员、建筑工地的工人,理发师……这些在千千万万城市居民生尖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小人物”,大部分来自外地,干着绝大多数城市人不愿干的活。
据调查表明,绝大部分的外来人口都是从事建筑、美发、保洁、收旧等行业,其中80%以上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他们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达55.7%,未婚青年占了61.5%,60%的人每月收入在500元以下。到达城市打工的37%的民工中,只有不到20%的人是通过职介所介绍找到工作的,大部分是通过亲朋好友来到xx打工的。
他们在城市中是怎样生活的呢?
在书上看到一篇报导,跟5个老乡租住在xx一带的小李今年20岁,初中毕业后在家乡学了点裁缝手艺,跟随家乡某私营老板来到xx做服装。常常是每天干14个小时才拿15元钱,饭菜每天几乎都一样,小李干了一年实在觉得辛苦,就“跳槽”到了一家个体小饭店。这里跟服装店差不多,也是早晨七八点钟工作,晚上11点左右睡觉。不过,收入稍高点,每月能拿到600元,这样,小李已经感到很满足了。
小李每月除了要寄300元给弟弟上学外,自己只有150元生活费,交了80元的房租后,可以**费的只有70元。因此,她很少买衣服。调查显示,外来务工青年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达75%,其中8%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
但他们中却有76%的人每月用在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开支低于50元以下,来外地找工作期间身上带够一个月花费的仅占12.9%,一旦找不到工作,他们的生活就将陷入极困难境地。一旦有了工作,他们还要将收入的一大部分用来支持家里。
外来务工青年的精神生活跟同龄的城市青年相比有较大差距,他们缺乏务工青年自己的文化和教育活动阵地。据我们了解到的务工青年一般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工作上,其余的一般就是聚在一起聊天,打牌、看电视,他们一般不关心时事新闻。虽然很多人都想去看些文学、技能介绍等方面的书,但苦于没钱或没时间,只得去买些地摊上的书,或者干脆趁休息时间跑到书店看免费的书。
民工中,绝大多数没签用工合同。一项调查中,当被问及“您希望组织对你提供哪些帮助”时,有30.1%的`务工青年希望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据了解,外来务工青年中75%的人工作不稳定,56%的人未签劳动合同,52%的人加班后没劳动报酬。
而且,务工青年法制观念和知识也很薄弱。据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务工青年通常与用工单位口头协商工资待遇,只有不到44%的人签订了用工合同。用工单位为他们缴纳失业保险金和工伤医疗保险的寥寥无几。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33.2%的人感到孤立无助,只有13.3%的人想到去找工,青、妇、组织。
由于工作不稳定,外来务工青年的子女上学也成了大问题,他们的孩子不得不打游击,很多务工青年子女就读的外来务工子弟学校,既无法跟城市学校相比,又无法跟他们家乡的学校相比。
三、调查建议:
1、改善农村组织,生产结构。其次,要投入农业结构改革,改变靠天吃饭的传统,增加其他副业或手工业,使农民可以有多方的出路。总之,提高基层人员的素质是重点,提高农民的文化、认识是主要工作。
2、政府应该从各部门抽调人员,专门成立一个组织,专门针对农民工身上所发生的问题。
3、完善法律制度,但同时加强宣传效率,让农民工也能明白其简易程序,法律维护自己什么权益。
4、加强城乡交流,促进城乡居民的相互了解,可以考虑也让城区居民“下下乡”了解农民的生活,体验一下农民的感受,将心比心,切实到实际行动,完善两者之间的关系。
四、调查总结:
要关注一件事,你必须亲身实践去接近它,不要自己的想法去认知,这一次在接近,了解农民工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许多,也对“三农”中的农民工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思想受到了很大的触动,认清了作为中学生的职责,让我们共同投放目光。给弱势群体以人文的关怀,共同为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五、老师评价:
本文选取农民工作为调查对象,用独特的视角去关注,了解分析这一弱势群体,调查深入,见解透彻,建议,同时也体现了学生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
农民工调查报告【二】
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农民工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同时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
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响应国家号召,关心“三农问题”,同时为培养大学生吃苦耐劳和勤俭节约的精神,把大学生的热情奉献给社会,服务于人民,展示当代大学生大良好精神风貌。经过精心准备,在本暑期(7月15日-21日)在**市机加工地针对农民工工资问题通过走访、展板宣传和调查问卷的形式展开调研活动。
通过现场走访和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工问题大部分方面得到较为理想的改善,但仍然存在着问题。具体表现如下文。
4、有无劳动保险?(有)30%、(无)70%,
5、有没有被拖欠过工资?(有)60%、(无)40%,
7、是否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有)50%、(无)50%,
8法定假日是否有休息?(有)45%、(无)55%,
9、是否有加班?(有)10%、(无)90%,
10、对现在生活状况的看法,(很好)0%、(一般)50%、(差)5%、(很差)45%。
可以看出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高消费的地方仍要省吃俭用,尽量节省,把大部分工资留给家庭其他开支。不管是炎热的夏季还是寒冷的冬天,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这300多元的生活费又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改善,况且大部分都是50多岁,更需要得到生活改善和营养的补充,这样的工作条件的给他们身体也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大部分用人单位给农民工未办过劳动保险,农民工也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难道他们从事的工作真的很安全?工地的安全措施做的万无一失?难道用人单位真的深受农民工的信任,不用签订任何合同?那么有55%被拖欠工资,又更是让人费解了。我想这可能是农民工对劳动法的认识不够,没有掌握法律知识来吧护自己;也有更多的用人单位忽视国家政策和法律,故意侵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多半的农民工对自己现在的工作环境评价很差,还有农民工称他们从事的是“二级劳改”,这个似乎和恰当的称呼,又能让我们想到什么。
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其中有部分面已经得到了改善,比如,绝大部分农民工没有加班,大部分在假日有休息等。但是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知识社会和国家做的宣传仍让不够,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还不够完善。
我想构建和谐社会要克服的困难很多,解决农民工问题不仅仅是某个人的事,它是国家的事是社会的事,是我们共同的事。我们应该倡导社会各界响应国家号召,宣传弄命宫权益保护知识。关心“城市边缘群体”,为共建和谐社会解问题做决三农出贡献。
国家也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保护和调动农民工的积极性,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社会全面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健康发展。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十六
春节过后,返乡农民工面临新的就业选择,是继续外出打工,还是返乡就业、创业?为了解节后xx市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意向,国家统计局xx调查队抓住春节期农民工大量返乡有利时机,在节日期间深入建安区、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等四个县(市)、区,采取座谈和问卷调查的方式,对15个行政村的400名返乡农民工进行了走访调查,及时掌握了大量一手资料,基本摸清了xx市返乡农民工节后就业意向。
(一)大部分农民工选择回乡过年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农民工选择返乡过节。其他农民工未返乡过节的原因多种多样,除去部分已经在外出就业城市安家的以外,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很多行业在春节反而是生产或销售旺季,加上节日期间劳动报酬更高,很多农民工选择节日期间继续工作;还有部分农民工认为回家过年来回路费、人情往来花费负担较重,不必年年回家过节。
(二)返乡农民工基本情况
以中青年男性为主。在受访的400位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75%,女性占25%;从年龄阶段来看:16-30岁阶段的占21%;31-45岁阶段的占41%;45岁以上的占38%。综合来看,45岁以下占比达到62%,由此可见,我市外出务工人员以中青年男性为主。
学历水平普遍较低。受教育程度小学及以下占9%,初中占68%,高中及以上的占17%,大专及以上仅占6%,外出务工人员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值得注意的是,在大专以上文化学历中,年龄在30岁以下的占29%,30-45岁之间的占59%。
省外是主要就业地,就业方式以打工为主。从调查结果来看,有77%的外出人员选择省外就业,仅有23%的人员选择在省内市外其他地市就业。有87%的农民在外以打工为生,仅有13%人员在外自主创业。
务工行业以传统制造业和建筑业为主。从事传统制造业和建筑业的人员比例分别占41%和22%;但新兴的服务业也逐渐成为出外打工的选择,有11%的人员从事居民服务业,从事住宿餐饮业和交通运输业的人员分别为6%;另有7%的人员从事批发零售业。
(三)大部分农民工节后外出意愿强烈,收入差距是主因
大部分务工人员仍选择继续外出。从节后就业意愿看,有高达85%的人员选择继续外出打工;仅有9%的人员愿意留在市内;有6%的人员还处在犹豫当中,但如果这部分人短期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继续外出就业的可能性很大。
在外打工收入更高是最主要的因素。在对继续外出的人员调查其原因时:有57%的人员认为外出打工收入较高;有35%的人员选择“就业机会多”。从我们对外出务工收入的调查中,外出人员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占41%;“3500-5000元”的占40%;“201-3500元”的占17%。月收入3500元以上占比达到81%,如果考虑到部分企业提供免费食宿等相关因素和务工人员的怕露富心理,高收入占比会更高。在进一步的询问中,很多人表示,外出务工特别是远离故土也并非农民所愿,如能在本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且收入可以,他们也不愿远离故土。
就业渠道选择有惯性。除收入原因之外,我们在调查中得知,农民在外出就业选择时,往往习惯由先期外出的亲戚、朋友、老乡等社会关系介绍工作,从心理上也更加相信熟人介绍的工作,认为比较有保障,容易形成一村一地“抱团”就业的趋势。以长葛市南席镇方于村为例:该村有2人常年在新疆承包工程,吸引带动了全村100多人前去就业,工作相对稳定并且老乡之间能够相互照应,所以该村几乎所有返乡的农民工都选择过年后继续到新疆打工。
家庭原因是返乡主因。在对选择留在市内就业的人员调查原因时:选择“家庭原因”的比例最高,占31%;仅有14%和10%的人员选择“自己想返乡创业”和“国家政策鼓励返乡创业”。
(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意愿较低
从返乡创业的意愿看,仅有25%的人员选择愿意返乡创业。在对创业动机的调查中,选择“创业扶持政策好”、“兼顾家庭”、“自主创业收入高”等原因的占比最高,分别占43%、30%和24%。
(五)高学历务工人员创业比例高,收入水平高
在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务工者群体中,有35%的人员在外自主创业,在外创业比例高于全体水平23个百分点。从务工收入看,71%的人员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27%的人员收入月收入在3500-5000元之间,在外务工高收入仍是吸引xx返乡务工者继续外出务工的重要因素。在问及是否会留在家乡创业时,仅有6%的人员表示愿意自己返乡创业。
(一)风险承受能力较低
创业意味着风险与机遇并存。在调查走访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家庭负担较重,往往处于上有老下有小的生存状态,家庭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因此普遍存在不敢创业的心理,认为创业风险大,一旦失败,很有可能把大半生积蓄赔光,甚至背上债务。打工相对而言安全性较强,不用承担经营风险,若就业企业经营状况不好或者出现拖欠工资情况,可以马上跳槽,“东家不打打西家”,收入损失也相对小一些。
(二)自身缺乏创业能力
返乡创业最大难题是资金不足。在问及何种帮扶措施最受期待时,选择“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助、税收优惠”的.比例分别占到23%、21%和13%;选择“创业培训和指导”占16%;另有11%的选择“行政审批手续简化”。可见资金问题是目前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最大制约因素。
创业技能不足。农民工虽然在外出务工时掌握了一定的技能与经验,但在信息获取能力、市场分析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在选择创业项目、市场定位、发展前景等方面极易出现决策判断偏差,影响到下一步发展。
(三)客观环境存在制约
创业优惠政策力度小,手续多。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政策的扶持力度、发展前景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仍显不足。另外,一些优惠政策在申请时手续繁多,令一些创业者望而止步。
农民工创业者对政策的主动关注度不够。据我们了解,农民工群体对政策关注度普遍不高,总觉得扶持政策很难惠及自己,造成许多农民工对各种扶持政策缺乏基本了解。在调查中,有高达68%的受访者完全不知道当地政府是否有优惠或扶持政策;仅有9%的被访者表示会主动关注扶持政策。这些都导致了很多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不充分。
用地、环保等要求较为严格。目前,由于环境生态保护和节约使用土地资源的政策导向,各职能部门对设施用地审批等方面较为严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养殖和休闲农业创业者的经营发展。
专业技术、管理经验和创业指导缺乏有效性。目前xx市已初步形成比较完整的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体系,据调查了解,培训还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抓大放小,精准扶持。吸引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关键在于吸引外出就业的“领头羊”回流。这部分人很多在外面已工作多年,打工者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术,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自主创业者不少已经开了店铺,甚至办了企业,这一类人有经验、有技能、有能力、有眼界,单纯的依靠大水漫灌式的普惠政策,很难吸引他们回乡二次就业。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认真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为这部分人返乡就业提供切实有效、量身打造地“政策大礼包”,增强返乡就业的吸引力,切实提高扶持政策的实际产出价值。从而产生带动作用,达到“回来一个、带动一群”的效果。
(二)打铁还需自身硬,吸引外出人员回流,充足的就业岗位是基础,提高收入水平是关键。农民工外出务工本质上是自由劳动力自发流动的结果,是市场对劳动力资源进行配置的一种现实反映。要吸引劳动力回流,就必须在承认并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加快区域发展速度,提升发展质量。一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快农业转型速度,从农村解放更多劳动力;二是合理布局工业体系,既要有劳动密集型产业提供足够的劳动岗位消化就业人口,实现充分就业;同时又要加大转型升级力度,确保高附加值产业快速发展,以提供足够的利润和税收,为中间收入阶层的发育提供收入支撑,进而刺激促进三产快速发展,最终推高本地工资收入水平,吸引劳动力,特别是高素质劳动力回流。
(三)提高培训指导针对性,扩大培训指导政策惠及面。一是政府免费为需要较高专业技术的创业者搭建技术学习交流平台或提供中介服务,让其可以及时学到全国范围内的先进技术;二是为需要规范管理经验的创业者增加学习研讨机会,并请行业内典范介绍成功经验;三是加强培训前期调研,掌握农民工群体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地培训指导,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培训质量和成效。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十七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实施1年以来,农民工的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特别是工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月均工资比20xx年增加625元,拖欠问题有所缓解,政府给农民工提供的服务有所加强。但是农民工收入低、处境困难等基本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尤其是农民工比较强烈的市民化愿望也远远没有实现。所以必须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的同时,还需要进行制度创新,加大相关投入,逐步消除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障碍和资金困难,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
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与农村人口非农化没有同步发展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1]。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2]的估算,20xx年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为1.2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全国农民工总数大约为2亿多人,成为仅次于农民而多于城市工人的第二大劳动力群体。尽管农民工群体为城市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一直受到不合理的`待遇,存在各种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弱势群体。
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政府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规定、方针政策,设立了维护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生存状况的组织和机构,加强了对农民工问题的治理。20xx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务院意见》),这是国务院首份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性文件。《国务院意见》将解决农民工问题提升到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的高度,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解决农民工诸问题的思路、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年来,《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如何?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发生了哪些变化?产生这些变化的原因是什么?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样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0xx年2~3月,武汉大学农民工问题研究课题组在武汉、广州、深圳、东莞和湖北省、河南省等部分农村进行了一次农民工最新情况的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问卷812份,有效问卷765份,接受调查的农民工的就业地分布在19个省市、输出地分布在28个省市,涉及农民工的各种问题81个。以期通过调查获得的数据与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中的调查数据和《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劳动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以及武汉大学经济研究所20xx年的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对《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效果做出评价,并提出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十八
xxxx县现有农村劳动力10.8万人,外出务工年均6.5万人左右。近两年,受经济下行和政策调控的影响,沿海及发达城市一些资本少、技术装备程度低的企业陆续停产或倒闭,在外务工人员就业受到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冲击。如何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成为影响我县当前发展与稳定的重要问题。近期,笔者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就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提出几点建议。
(一)返乡农民工逐年增多。一是由于发达城市企业受经济下行和政策调控影响,部分企业停产倒闭,出口生产企业订单减少,企业遭遇困难,不得不裁员,而城市生活费用较高,被解雇的农民工大部分选择返乡;二是受待遇低下的打击,不少民工在城里居无定所,职业稳定性差,生活压力加大,萌发回乡念头;三是受惠农支农政策影响,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提高,面对就业压力,许多农民工选择返乡从事农业;四是一些农民工经过数年打拼,积累了一定规模的资金,掌握了一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重返家乡进行二次创业。
(二)返乡农民工就业压力增大。一是受土地资源限制,我县农业经济的现状不能容纳,也不需要这么多的劳动力同时就业;二是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我县许多农民从高山搬迁到城镇、社区集中居住,原耕地无法耕种,为这一部分群众增加新的就业机会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之一;三是我县一些重点建设项目陆续完工,原本就近务工的农民必须寻求新的就业岗位。
(三)农民工就地创业人员增多。调查表明,部分返乡农民工不愿再外出,希望在本县经济发展中寻找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不想再务农,由于在外务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技术和资金,想在家乡自主创业,搞一些特色种植、养殖业以及创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各镇涌现出了一批在本地搞种、养殖的农民工,以传统养殖业养猪、鸡、羊为主,也有部分从事梅花鹿、孔雀、野猪等特色养殖,这部分人具有创新性思维和开拓精神,积极关注市场和信息,具有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标,期望政府能够在资金、技术和信息上多给予扶持。
面对复杂就业形势,我县采取多项举措,帮助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和外出转移就业,已初见成效。
(一)强化就业服务,让农民工就业有门路,求职有信息。针对农民工节前返乡时间提前的情况,一方面,加强劳务合作和交流,在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搭建劳务对接平台,强化信息搜集和发布工作,举办大型专场劳务招聘洽谈会、启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组织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截至全县共举办8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6500个,1580名求职人员与企业和用工单位达成用工协议。另一方面,大力开发本地就业岗位,促进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开发县内公益性岗位,吸纳安置返乡人员就业。借助“十大工程”、狮子山开发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建设高潮的机遇,搞好本县企业和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供需对接,农村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与农民工供需对接,以项目带动返乡农民工就业。目前,就地转移就业近1.3万人。
(二)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针对金融危机对企业用工需求带来冲击的影响,加大财政投入,扩大培训规模,按照“新增劳动力一个不少”、“返乡人员一个不闲”的要求,组织返乡农民工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解决目前岗位需求和劳动力技能不相匹配的问题,优化劳务产业结构,提高农民工市场就业创业能力,推进转移就业和提升创业能力。今年以来,全县已开展计算机应用、电子电工、电气焊、电动缝纫、风味小吃等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2236人。
(三)搭建创业就业服务平台,提供项目推荐、创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在资金、场地、证照办理、经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县上设立专门的创业服务机构,健全县、乡、村三级创业就业和劳务经济组织领导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从项目论证、项目孵化、项目落实、开业指导等各个方面搞好服务,指导、帮助返乡农民工选好、选准创业项目,实现自主创业,通过自主创业实现就业,今年全县已累计发放小额创业贷款2615万元,扶持创业423户。
(一)农村劳动力就业盲目性大。往年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在节后返城、返厂的时间都比较规律,但近两年不少返乡农民工对节后出行方向没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有的还处于观望状态。城市企业对农民工的用工数量有所扩大,但农民工的工资需求与就业供求矛盾比较突出,导致一些务工者因未找到工作又再次返乡。
(二)劳动力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主要是现有农村劳动力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与劳动力市场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部分有技术的人员受经济波动影响相对小,即使失业也能很快重新找到工作,而技术单一或无一技之长的人只能回家观望。从我县农民工外出务工的调查情况看,大部分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属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少数人掌握部分专业技能。由于文化程度偏低又缺乏专业技能,加之人生地疏,在竞争中与城市劳动力相比明显处于劣势,农村劳动力缺乏就业竞争力。
(三)返乡农民工对政府给予就业方面的支持表现出较高的期待。通过走访调查,在就业问题上,一是农民工期望政府在就业门路上予以帮助,特别是提供就业岗位。在宏观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农民工更希望得到来自政府及有关部门权威准确的就业信息和更直接的就业帮助。二是在自主创业上提供支持,特别是资金扶持。调查显示,考虑返乡留在本地自主创业的农民工,期望“提供信贷资金优惠和支持”和“提供创业服务指导”是农民工自主创业时最希望政府能给予的帮助。
(一)充分利用好上级扶持政策,加快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投资少、吸纳劳动力多、技术操作规程简便、资金周转较快等特点,对扩大城乡就业、促进群众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意见》〔安政发(20xx)9号〕,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扶持力度。从20xx 年起,市、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 万元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市本级1000 万元、每县不少于400万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以不少于当年新增地方财力的10%逐年补充,到20xx 年年度预算达到1 亿元以上,并从财政贴息、项目扶持、融资担保、税费优惠、用地保障、培训补助、社保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把劳动密集型产业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来抓,发展好劳动密集型产业,促进返乡农民工就地创业就业。
(二)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增强返乡农民工再就业能力。切实做好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技能意识,有效缓解产业升级与经济波动所带来的就业困局,才是应对农民工就业问题的根本所在。针对企业用工需求创新培训模式,调整培训方向,丰富培训内容,根据农民工自身特点,制定相应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集中开展农民工转移、转岗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就业技能,适应新形势工作需要。一是对技术水平不高的返乡农民工开展回炉培训,提升新一轮输出人员择业竞争力;二是组织没有技术的返乡农民工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鼓励他们自主择业,以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三是对有志于回归创业和有一定创业基础的的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提升自主创业能力;四是对有意继续从事农业的返乡农民工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对年龄偏大、知识水平偏低,不愿再外出打工的农民开展特色种养殖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农业生产技能,实现科技种养增收。
(三)深挖市场,拓宽农村转移就业渠道。一要靠血缘、人缘、地缘关系,增加输出数量、扩大输出规模。二靠能人带动,充分发挥劳务输出能人的作用,积极鼓励他们为家乡的劳务输出献计献策,帮助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走出家门。三靠政府推动,构建农民工输出转移平台。政府主管部门要发挥政府主管部门和劳务输出组织作用,积极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跨区域协作,为劳务输出寻求新的途径,引导返乡农民工实现跨区域转岗转业。四是要加大本县建设项目的争取力度,利用农村交通水利、生态移民、新农村、产业示范园等项目建设就近就地转移一批。五是支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鼓励发展各类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逐步形成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服务规范化的劳务中介服务体系,切实为农民提供职业介绍、就业指导、法律咨询等各项服务。六是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同时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配合,及时沟通农民工就业和返乡信息,为农民工提供更为周到的就业服务。七是加快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依托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在用工量大的地区、城市建立劳务信息服务站,广泛收集、筛选和发布劳务信息。积极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等媒体向农民工传播劳务信息,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范化和组织化程度。
(四)大力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创业带就业。农民工自主创业,这将是今后农民工转移就业的一个重要渠道。在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方面,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有关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投资的吸引力;二是要在项目、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帮助他们把企业办成、办好;三是要贴近服务,及时为创业农民工提供生产技术、致富门道、市场信息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积极帮助解决他们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四是要典型引路,发掘和报道一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好典型,激励返乡农民工勇于创业。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转换思路,利用他们在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立足本地资源,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和发展各类经济实体,实现自主创业。同时,引导他们创办养殖业、农业产业化以及农村服务业等项目,实现自主创业、转移就业。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各级政府应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帮助他们解决融资、招工和行政审批等问题,统筹规划安排,优化自主创业的环境。
(五)营造全社会关心返乡农民工、支持帮助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从思想上、组织上、经济建设上、文化建设上以及社会综合治理等各方面做出努力,统筹部署,加强指导,多角度掌握农民工返乡动态。党政领导、司法服务、劳动保障、农林水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民工在返乡潮中实现良性回归。
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篇十九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十分的重要,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篇幅较长。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家整理的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纠纷问题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家一起来看看吧。
当前,在城镇化加快推进的背景下,农民工群体的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城市融入等问题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近年来,市住建局积极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工资拖欠和纠纷事件,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已有根本性好转,但逐步呈现多样性特点。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累计施工面积17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新开工面积48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趋紧、企业资金链较为紧张的不利情况下,去年以来我局共受理工地农民工上事件103件,同比下降38%,涉及民工1812人,同比下降7%,工资金额889万元,同比下降50%;“中秋”、“国庆”等节日实现零上,春节期间也仅有零星上事件,改变了以往重节日堵门、堵路、堵政府的局面;拖欠行为已幅减少。
由于对施工企业采取了有效的制约措施,施工单位也从根本上提高了重视程度,当前单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已越来越少,但却呈现多样性的特点。经整理分析,去年以来的103件农民工上事件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1.因建设业主工程款不到位等原因引发拖欠的18起,占比17%;
3.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借口,实为向建设业主催要工程款的17起,占比17%;
6.其他因素事件24起,占比23%。
由于对政府项目早作打算,并积极和施工企业沟通,去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并未发生较规模的集事件。而一些私营投资建设项目由于片面压低工程造价,共出现5起农民工复上事件:
1.太仓市山海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太仓鸿润漂染有限公司车间(新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集。
2.太仓市傅氏机械有限公司车间(港区)因承包负责人逃逸引发农民工工资纠纷。
3.江苏弘盛建筑公司承建的苏州钢领置业有限公司厂房(港区),因甲方资金投入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集。
4.由太仓世豪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开发,江苏通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高档住宅项目江南水郡(璜泾镇),因甲方资金未及时跟上引发农民工连续上讨薪。
5.太仓恒升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镇安息堂工程,因企业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连续上事件。
目前上述事件已经多次协调处理得以解决,未造成恶劣影响。
去年以来,我局在成立“局矛盾纠纷调解员会”,建立“工资告知牌”、“工资发放计酬手册”和“工资预留户管理办法”三项制度,构建劳资管理员网络,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等措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了预留户资金使用。共收缴农民工工资预留户资金8107万元,动用资金170万元,有效解决了因建设方资金紧张造成的工资延迟发放问题。
二是加强了部门联动调处。加强了与区、镇的联动配合,共同协调处理辖区内发生的农民工上事件,合力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加强了节前隐患排查。在元旦、春节等节前提前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质安监检查抽查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提前进行支付,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至农民工手中。四是加强了拖欠责任追究。对发生农民工较规模集、缠的企业通过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了更为严格的通报、招投标限制和清退等制约措施。
1、合力加对恶意拖欠行为的处罚力度。
农民工工资纠纷涉及到住建、人社、、、总工会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重点突出国庆、春节等节假日前的清欠检查,把拖欠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小包工头逃逸、向政府部门施压逼讨工程款和恶意欺诈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利用诚信管理平台采取严厉限制措施,发生恶劣事件的坚决清退出本地建筑市场。
2.全面加强对区镇“bt”项目的监控把关。
当前区、镇按“bt”模式操作的建设项目较多,此类项目工程量、资金要求高,有的建设单位因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并波及农民工工资。因此需对其进行严格管控,全面执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联席会议确定按“bt”模式操作方可进行,并从批文立项、二证一书、施工许可证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在施工企业选择上,应充分挑选技术水平高、社会信誉好、资金实力强、有较高资质的企业。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跟踪监督,一旦遇到资金压力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化解矛盾。
3.逐步试点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当前,南京、常熟等城市已在省内率先开展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我市也可逐步试点推广该项工作,通过实名制管理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支付工资,并避免分包企业截留农民工工资,同时有效解决发生纠纷后农民工“举证难”的问题,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工资纠纷难题。